1)
王家卫依旧是那样谨慎而小心翼翼地倾诉着画面里的一切,就如同一个羞涩的人在追忆着他已经褪色的青春,曾经的痴狂,过往的情殇。晃动的镜头与特写,嘈杂的声音与背景,都如同喃喃自语中慢慢隐身的影子,只留下满墙的泪痕与忧伤。
我们还是不是拍档?她在画面的开始问他。
他喜欢穿黑色的西装,住在狭小的房间,听火车来回的声音,看缺一角的月亮,眯着眼睛吸烟。他是个杀手,而杀手是不能有感情的。对于习惯了寂寞的人,其实认真的感情有的时候反而是种伤害。于是他独白:“和她合作过一百五十五个星期,今天还是第一次坐在一起。因为人的感情是很难控制的。所以我们一直保持距离,因为最好的拍档是不应该有感情的。”“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性格,会影响他的职业。做这一行最大的好处是不用做决定。谁该死,时间,地点,别人早就决定好了。我是个很懒的人,我喜欢人家替我安排一切。所以我需要一个拍档。”他的话语常常如一种深刻的自省,既漫不经心而又显得无力抗拒。他的表情也总是如此,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诉说着一件非常微不足道的事情。他在某个夜晚,留给了他的拍档一首歌,歌曲的编号是1818,他说,那是他的幸运号码。
她坐在他曾经坐过的位置上,在酒吧昏暗而靡丽的氛围中,就着蓝灰色冰冷的灯光,如雕塑般一动不动地倾听着那首他留给她的那首带着沧桑与忧郁的歌曲。点唱机里淡淡的飘着柔和而如泣如诉的旋律:“忘记他,等于忘掉了一切,等于将方和向抛掉,遗失了自己。忘记他,等于忘尽了欢喜,等于将心灵也锁住,同苦痛一起……”
在那泛着艳丽的胭脂下,她的神情是茫然与空洞的。这让人窒息的歌声仿佛已经杀死了她的灵魂。徒留着她的肉体还飘荡在空气里,除了他留给她的这唯一的哀伤外,她仿佛在这夜已经突然变得一无所有。
画面是那种非常暧昧的酒红,那色彩带着旷世的哀怨,在含蓄的拒绝里也隐藏着无数的杀机。其中有光影交错的恍惚,细长的高跟鞋,在夜空飞翔的子弹,纱布里的伤口。它们黏合交汇,似一杯吧台上只留下唇印的鸡尾酒,隐喻着那孤独而无助的故事。她曾趁他不在的时候为他打扫房间,一个人在他的床上翻滚,贪婪地吸着他抽剩的香烟。明明知道最后一定是伤害,却依旧要爱。而他告诉她,忘记他。
终于在某一天,她在一个陌生女人的身上嗅到了她最熟悉的气味,那是属于他的气味,她知道她的心早就已经不覆存在,但是破碎的痛却依旧让她无法自拔。原来拍档之间,是真的不能有感情的。他死了。
(2)
“每天你都会和很多人擦肩而过,那个人可能变成你的朋友,或者是知己。可是我知道这般警察绝不可能是我的知己。我的名字是何志武,坐牢的编号是二二三。”
他是一个喜欢躲在柜子里的孩子,在大多数人眼里,他是一个头发蓬乱而玩世不恭的人,可是他却觉得这样无所谓,因此常常手里拿着一支烟,眼睛却被烟雾熏得睁不太开。他喜欢开最快的摩托,在夜里作别人商店的主人,在自己的心里悄悄的说话,然后用最莫名其妙的方式与别人交流。
他遇见了她。她的衣着很朋克,一张俏脸被涂画得乌七八糟,她喜欢在电话亭里唠唠叨叨,到最后却因为缺少一个硬币而向他讨要。他借给她一块钱,借给她一个肩膀,然后一起坐着摩托车穿越港—九海底隧道。她四处寻找着那个叫金毛玲的人,她说是她抢了自己的男友,也不知道她这样做到底是在寻找自己不想面对的事实,还是根本想逃避那些无聊而空虚的日子。暧昧的光影在他和她的脸上徐徐流动,隔着饮料店的玻璃,一个因为败下阵来的失恋而郁郁不得志,一个却因为初涉情网而沾沾自喜,各有心事的她与他歪着脑袋看外面的世界。那个世界依旧充斥着大朵大朵的乌云,游移的烟雾笼罩着两个人的神色,忽远忽近。
此刻的背景音乐,是那种略带缓慢的旋律,衬托出的那种孤单的感觉,往往会让人抱得很紧,但是却很慌张。
他说:人家说女人是水做的,其实有些男人也一样。一般人的初恋是在十几岁,而我呢,可能比较晚熟吧,或者是要求比较高吧。1995年5月30日,我得到了我的初恋。它就好像是一家店,我不知能停留多久,当然,越久越好。可是他刚刚双手合十,她却已经消失。
神说,人是不能有希望的,因为希望越大,往往失望也就会越大。而他注定只能是她生命里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就好比止痛药,等她把被蛀坏的牙拔掉,她也就不再需要他了。
再次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了漂漂亮亮的空姐,穿着笔挺的职业套装,带着动人的微笑,他高兴地看着她,可她却好像已经不认识他了。
他最后看到的是她的背影,挽着别的男人的手,走出街角,走出自己的生命,却走不出永远的回忆……
(3)
何志武从五岁那年吃了一罐过期的凤梨罐头之后,就没有再讲过话。小的时候,每天都有一辆冰淇淋车停在他家门口,而他每次见到它,都非常开心。有一次,他问他爸,为什么你不去开冰淇淋车呢?他没有回答他。后来他才知道,他妈是被冰淇淋车撞死的。他与父亲相依为命,住在这幢拥挤而黑暗的大楼里,他说:“自从我妈死后,他变得不爱讲话,也不吃冰淇淋了。可能因为大家都不爱说话,所以俩父子的感情一直很好。”他们相依为命,交流不多,但很快乐。他是个乐观的人,常常会把卖不掉的冰淇淋带回家,他爸会因此而拉肚子,而他却会顽皮的把他爸锁到洗手间里。他爸也会给他洗头,一边洗还一边唠叨:“这么大个人了,整天不洗脚,不洗脸,连头也不洗。一身臭哄哄的。咦?怎么长出几根金头发了?染头发了,你?”
他拿着DV给他爸录像:工作的样子,炒菜的样子,睡觉的样子。他爸装作很生气,但是却趁他不在的时候看着儿子给他拍的录像。
他说:“那天晚上,睡到半夜,我发现老爸在偷看那盘录影带,他看得很开心,一边看一边笑,虽然我对很多东西都很粗心,不过我很清楚得记得,那天是老爸六十岁生日。也不知他笑什么,不过我知道他很开心。”
他老爸走了,他开始打扫那间拥挤的房间,似乎想腾出更多的地方来留给回忆。
他说“这么多年来,因为有他的原因,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小孩子,因为有什么事,他都可以帮我解决。那天晚上我帮他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第一次觉得我长大了。我不想做大人,我希望老爸一直在我身边。”他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给老爸拍的录影带。
他说:“当我离开那家宾馆的时候,我只带了一卷录影带,临走前我看了很多次。我知道我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吃到老爸做的牛排,但是味道我会永远记住的。”
(4)
其实他是有名字的。他的小学同学叫他“黄志明”,他笑着“每个人都会有过去,就算你是一个杀手,一样会有小学同学。”
他有掩饰自己身份的名片,几年前,花了三十美元找了个黑女人跟自己照了一张照片,以后有人问,他就会说:这就是我的老婆。而照片上的孩子,他不过就请他吃了支冰淇淋。然后他一次又一次从自己的身上挖出子弹。这种生活值得厌倦,而他却无力挣脱。
他和她遇见那天,他正孤独地坐在空荡荡的麦当劳餐厅吃快餐。然后她犹豫了一下,问:可以坐吗?她有满头的金发,穿着那种及膝的改良旗袍。然后两个人各吃各的东西。他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她跟着出来,看到哗哗的大雨,大喊大叫:下雨了,好爽,去玩啊……
她强拉着他,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和她一起冲进雨中,用西服外套当做雨衣,两人相偎依在雨中奔跑。
她说:其实我们以前就在一起的……
她问他: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染金色的头发?
他说:不知道。
她说:因为我不想让人家那么快忘记我。
两个人在凌乱而狭小的房间里翻滚。这样寒冷的夜晚,片刻的***已经与爱情无关,它甚至不是情欲,它只是想要释放出那种压抑在心头的焦灼,解放那孤孤单单的无聊,而在这个时候,他们注定了是没有明天的恋人。
他偶然也需要这样的温暖,但却时时刻刻想着如何逃脱,也许是已经习惯了冰冷的生活,或者真的怕爱了以后比死更难过。她是一个固执的女人,他曾对她说过:我不爱你,我们在一起只是今晚。她咧开嘴笑了笑,笑得是那么的忧伤与凄凉。没关系,也许明天,你会爱上我……
他走的那天,她却哭了,她说你一定要记得我的样子啊,我脸上有一颗痣的。
(5)
在天气很冷很冷的那个夜晚,他又遇见了她,虽然之前他们曾无数次遇见。但他知道:“每天,你都会和许多人擦肩而过,他们可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或是知己。所以我从来没有放弃和任何人擦肩而过的机会。我知道我可能不会和她成为知己或朋友。因为我们有太多的机会可以擦肩而过,衣服都擦破了,也没有看到火花。”
在孤独里寻找爱情就如同饥饿的人在半夜吃一碗泡面,也许第二天他就会把整箱面都丢掉,他会说,还要泡面干嘛?那么没营养! 而那时侯他已经不饿了。但是更多的人还在寻找,也许仅仅是接触到碗壁的温度就已经很满足。他们是人海里的飞蛾,哪怕撞到头破血流也要用自己的方式寻找片刻的火花,人生就是那么短暂,干嘛非要那么认真,如果真的可以燃烧自己,向往黑夜中的灯火又有何不可?
他用摩托载她穿越港—九海底隧道,任呼呼的风声吹过他们沧桑而生涩的面颊。她靠着他,眼神里是那种捉摸不定的慌张。她已经很久未试过这么接近一个人了,虽然她知道这条路不是很远。她知道不久她就会下车。可是,这一分钟,她觉得好暖。
蓝颜色始终贯穿于菲林之中,就像是一种捉摸不定的哀伤,始终萦绕着那些阿根廷的建筑,那些欲言又止的眼神,那片如野火般惆怅的天空。看《春光乍泄》就像品一杯清冽的冰水,从捧在手心里的孤寂,到最后化入腹中暧昧的断肠,丝丝点点勾画着无语的神伤。
“黎耀辉,让我们重新开始。”
始终记得的,是这一句惊心动魄的台词。如一堆积木搭建在空旷的上空,特立独行于时光之外,不情愿受任何规则的羁绊,世俗的困扰。它既任性又自我隔绝,但是却又带着那么深邃的无限希望。把一切假设的可能都放弃,如果可以,何宝荣始终希望能推倒一切再来一次,又再来一次,再来一次。而黎耀辉却始终想要挣扎着就那样的进行到底。运算人生的方式本来就不相同,也就怎么都不能够得出一样的结果。这故事,注定如那瑰丽的灯盏上世外桃源一样的瀑布,蕴藏着那么多的向往,又隐藏着那么多的心碎。而当幡然醒悟后,也许总有一天他们会站在不同的地方向一个方向眺望,这个时候才明白,如果有的东西你当初真的忍心放了手,那么它就永远都不可能回头。
“不如重新开始,这句话对我有杀伤力。”这是一句戏里与戏外的人共同有的感叹,黎耀辉辗转万千的独白似歌剧里苍凉的咏叹,没有温度,只有创伤。
为了能有一个新的开始,两个人来到了阿根廷,何宝荣买了一盏台灯,灯上面有一条美丽的瀑布,两个人艰难地找到了瀑布所在的地方名字,想着到过瀑布就好返回香港了,结果迷了路。也许他和他就注定了要在那条路上徘徊,决断,再徘徊,再决断,然后就那样的抛下各自在生命里烙下的身影,是任性负气也好,绝情断义也罢,就那样甘愿少一份坚持,也不肯再回头走一次。
也许他们是真的怕了,怕道路不到瀑布,怕钱莫名其妙的花光,怕在冷冷的夜里找到的却是一个更冷的人的拥抱,怕找不到回家的路,摸不到屋子里的开关,留不住受伤的飞鸟,伸出手,却摸不到对方的心疼。“让我们重新开始。” 而他总是对他这样说,他的眼神是那样的天真,似乎过去的种种都不过是给一个重新开始的借口。
何宝荣挽着黎耀辉,在厨房里跳着优雅的舞步,片刻的温存中,注定了他们只有现在而没有未来。注定了总是会有一个人留在原地,一个人流放于边际。
黎耀辉卖掉了何宝荣的护照,靠打工积攒到了足够的钱,他来到了大瀑布前,但是却不快乐,他说:“我终于来到瀑布,我突然想起何宝荣,我觉得好难过,我始终认为站在这儿的应该是一对”。
何宝荣在黎耀辉留下的公寓里修好了那盏台灯,台灯上的瀑布依然美丽异常, 他坐在沙发上,紧紧地抱着那条黎耀辉盖过的毯子无声地哭泣……
也许只有孤独的行旅者才会产生关于距离的感悟,喜欢流浪的张震说:一九九七年一月,我终于来到世界尽头,这里是南美洲南面最后一个灯塔,再过去就是南极,突然之间我很想回家,虽然我跟他们的距离很远,但那刻我的感觉是很近的。
黎耀辉则说:“一直以为我跟何宝荣不一样,原来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这是一种灰飞烟灭的动容,如冷水浇背的省悟,中间夹杂着已经不能回到过去的悲戚与叹息,当潮湿的风刮过黎耀辉干燥的脸颊,他开始在雄魄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大瀑布前黯然落泪。说什么不如重新开始,其实都是自欺欺人,如果感情真的已经分崩离析,又何苦去搭建那虚幻的海市蜃楼,其实我们要把握的关键不是怎样开始,而是怎样结束。因为只有结束得好,才能够留下足够美好的回忆。
上一次,我们结束得太差劲了,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影片始终酝酿着一种不知名的感伤,就如同那天鹅绒一样的蓝,冷得如彻底的孤寂,却又带着一股优柔的温情,这本是一张未署名的信笺,可以投递到任何人手中的邮票。在这旅程上,距离很近而隔得遥远,希望很短而失望很长,有迷失,有挣扎,也有苦痛与感悟,一切就如一首歌的独白:从布鲁赛尔坐火车到阿姆丝特丹,望着窗外飞过的疾驶的小镇,几千里地,几千万个人,我怀疑我们人生里面,唯一一次相聚的机会已经错过了。同一片落霞,由亚洲一直飘到南美洲,隔一块玻璃,隔一座城市,或者其实,根本在这大楼里面,在这道墙背面,如此靠近,那么遥远……
用完四年时间才看完《春光乍泻》,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总是看看停停,停停走走。如同读有的小说,更长的时间是搁于某个角落,没心没肺地直管让它蒙尘,某天随手一翻,从哪里都能看起,从哪里都能接上,看两页却又放下。必得有一契机,来促成与这一电影作一完结或了断。否则,永远这样草蛇灰线,雾里看花,快成一块心病,也枉费了对他们这群影人的热爱。还好,《摄氏零度·春光再现》面世,于是这套戏的前世今生,支离碎屑,在我的某个假日午后,实现大团圆。
《摄氏零度·春光再现》侧记或追记电影创作过程,有人反对:“保留它的一丝宁静吧,又何必要去知道它的真实影像呢?”但观看更实际的理由恐怕还是“见证了一部作品的完成,竟然充满了那么多不确定因素。”还有,“电影的迷人与骇人,似乎在这纪录片里,得到直击印证。”
迷人和骇人的感受,都是有的。只是本来对电影成品就半生不熟,如今再夹杂了已遭遗弃的原稿碎片,搅作一团,虚虚实实,无从分辨。其实也都无所谓,所记得的依然也只有那些碎片。
关淑怡的吟唱怆然迷人,非她不可。她与梁朝伟张震都有擦肩的故事,追随,或被追随。删掉的她的那些戏,永远都是一个渺茫背影,以另一种存在散落于废弃胶片里。她最后在大瀑布下守候那个男子,她知他怀有这个心愿。虽然这里不是他的归处,却是他生命中碑一样的一道槛,绕不开。久久,快化成一块石,不知她雾一般的双眸会否被这瀑布洗得剔透。再后来她被王家卫遗弃,便蒸腾,消失,从这些男子身边。黎耀辉来到这里时,只剩他自己。难怪要难过。
黎耀辉割脉了,鲜血像花样铺陈绽放……他的沉重,张宛的轻盈,似一场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探戈,试探,接近,也是较量。张宛与他是在看谁的演唱会?人山人海里一扭头,懵懵懂懂,比肩的居然就是相识的那一个……那晚沉醉,送黎耀辉回去。他翻看黎的衣橱,穿上何宝荣爱的那身皮蒌。惯被窥视的黎也窥视他,看他在眼前雀跃,挥拳,陶醉。相同皮囊里盛进一个更鲜活的身躯,局促潮湿的房里如同亮起一盏小太阳,汩汩有暖意。
何宝荣的故事该是最没悬念的一个,出现,消失,出现,消失,“让我们从头开始”对黎耀辉再有杀伤力,最终伤势最重的是何宝荣自己。他是最无常的一个,时而骄阳,时而骤雨,时而浑身刺,时而甜如醴。他的无常又是电影里最无变数的一个。人物来来去去,情节加加减减,惟独他和他的际遇是中流砥柱一样的。他是万花丛中过,也是只走独木桥,命该如此,非如此不可。
电影极繁复,又极简约。浮光掠影蜻蜓点水,或留有大片空白与沉默,却如空谷回音。拍片的时候是做加法甚至乘法,临到末了,却大刀阔斧,减了又减。王家卫是很懂这些算术的。如同一滴墨,轻轻柔柔,落进水里,湖面风平浪静,内里却云蒸霞蔚,翻江倒海。又如同片中南美那座气吞云梦,令人思之畏之的大瀑布,却也能借一盏流光飞舞的台灯还魂。
“青鸟不到的地方”,是这世界上有些错误的事情发生着,而且无法改变,“青鸟”在传说中是“幸福”的含义,有些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存在于人的灵魂中……
谁都不能将我改变,
对你的爱早已不顾错对,
无悔…….
谁都不必为我挽回,
那些为你失眠无辜的夜,
无怨……
王家卫依旧是那样谨慎而小心翼翼地倾诉着画面里的一切,就如同一个羞涩的人在追忆着他已经褪色的青春,曾经的痴狂,过往的情殇。晃动的镜头与特写,嘈杂的声音与背景,都如同喃喃自语中慢慢隐身的影子,只留下满墙的泪痕与忧伤。
我们还是不是拍档?她在画面的开始问他。
他喜欢穿黑色的西装,住在狭小的房间,听火车来回的声音,看缺一角的月亮,眯着眼睛吸烟。他是个杀手,而杀手是不能有感情的。对于习惯了寂寞的人,其实认真的感情有的时候反而是种伤害。于是他独白:“和她合作过一百五十五个星期,今天还是第一次坐在一起。因为人的感情是很难控制的。所以我们一直保持距离,因为最好的拍档是不应该有感情的。”“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性格,会影响他的职业。做这一行最大的好处是不用做决定。谁该死,时间,地点,别人早就决定好了。我是个很懒的人,我喜欢人家替我安排一切。所以我需要一个拍档。”他的话语常常如一种深刻的自省,既漫不经心而又显得无力抗拒。他的表情也总是如此,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诉说着一件非常微不足道的事情。他在某个夜晚,留给了他的拍档一首歌,歌曲的编号是1818,他说,那是他的幸运号码。
她坐在他曾经坐过的位置上,在酒吧昏暗而靡丽的氛围中,就着蓝灰色冰冷的灯光,如雕塑般一动不动地倾听着那首他留给她的那首带着沧桑与忧郁的歌曲。点唱机里淡淡的飘着柔和而如泣如诉的旋律:“忘记他,等于忘掉了一切,等于将方和向抛掉,遗失了自己。忘记他,等于忘尽了欢喜,等于将心灵也锁住,同苦痛一起……”
在那泛着艳丽的胭脂下,她的神情是茫然与空洞的。这让人窒息的歌声仿佛已经杀死了她的灵魂。徒留着她的肉体还飘荡在空气里,除了他留给她的这唯一的哀伤外,她仿佛在这夜已经突然变得一无所有。
画面是那种非常暧昧的酒红,那色彩带着旷世的哀怨,在含蓄的拒绝里也隐藏着无数的杀机。其中有光影交错的恍惚,细长的高跟鞋,在夜空飞翔的子弹,纱布里的伤口。它们黏合交汇,似一杯吧台上只留下唇印的鸡尾酒,隐喻着那孤独而无助的故事。她曾趁他不在的时候为他打扫房间,一个人在他的床上翻滚,贪婪地吸着他抽剩的香烟。明明知道最后一定是伤害,却依旧要爱。而他告诉她,忘记他。
终于在某一天,她在一个陌生女人的身上嗅到了她最熟悉的气味,那是属于他的气味,她知道她的心早就已经不覆存在,但是破碎的痛却依旧让她无法自拔。原来拍档之间,是真的不能有感情的。他死了。
(2)
“每天你都会和很多人擦肩而过,那个人可能变成你的朋友,或者是知己。可是我知道这般警察绝不可能是我的知己。我的名字是何志武,坐牢的编号是二二三。”
他是一个喜欢躲在柜子里的孩子,在大多数人眼里,他是一个头发蓬乱而玩世不恭的人,可是他却觉得这样无所谓,因此常常手里拿着一支烟,眼睛却被烟雾熏得睁不太开。他喜欢开最快的摩托,在夜里作别人商店的主人,在自己的心里悄悄的说话,然后用最莫名其妙的方式与别人交流。
他遇见了她。她的衣着很朋克,一张俏脸被涂画得乌七八糟,她喜欢在电话亭里唠唠叨叨,到最后却因为缺少一个硬币而向他讨要。他借给她一块钱,借给她一个肩膀,然后一起坐着摩托车穿越港—九海底隧道。她四处寻找着那个叫金毛玲的人,她说是她抢了自己的男友,也不知道她这样做到底是在寻找自己不想面对的事实,还是根本想逃避那些无聊而空虚的日子。暧昧的光影在他和她的脸上徐徐流动,隔着饮料店的玻璃,一个因为败下阵来的失恋而郁郁不得志,一个却因为初涉情网而沾沾自喜,各有心事的她与他歪着脑袋看外面的世界。那个世界依旧充斥着大朵大朵的乌云,游移的烟雾笼罩着两个人的神色,忽远忽近。
此刻的背景音乐,是那种略带缓慢的旋律,衬托出的那种孤单的感觉,往往会让人抱得很紧,但是却很慌张。
他说:人家说女人是水做的,其实有些男人也一样。一般人的初恋是在十几岁,而我呢,可能比较晚熟吧,或者是要求比较高吧。1995年5月30日,我得到了我的初恋。它就好像是一家店,我不知能停留多久,当然,越久越好。可是他刚刚双手合十,她却已经消失。
神说,人是不能有希望的,因为希望越大,往往失望也就会越大。而他注定只能是她生命里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就好比止痛药,等她把被蛀坏的牙拔掉,她也就不再需要他了。
再次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了漂漂亮亮的空姐,穿着笔挺的职业套装,带着动人的微笑,他高兴地看着她,可她却好像已经不认识他了。
他最后看到的是她的背影,挽着别的男人的手,走出街角,走出自己的生命,却走不出永远的回忆……
(3)
何志武从五岁那年吃了一罐过期的凤梨罐头之后,就没有再讲过话。小的时候,每天都有一辆冰淇淋车停在他家门口,而他每次见到它,都非常开心。有一次,他问他爸,为什么你不去开冰淇淋车呢?他没有回答他。后来他才知道,他妈是被冰淇淋车撞死的。他与父亲相依为命,住在这幢拥挤而黑暗的大楼里,他说:“自从我妈死后,他变得不爱讲话,也不吃冰淇淋了。可能因为大家都不爱说话,所以俩父子的感情一直很好。”他们相依为命,交流不多,但很快乐。他是个乐观的人,常常会把卖不掉的冰淇淋带回家,他爸会因此而拉肚子,而他却会顽皮的把他爸锁到洗手间里。他爸也会给他洗头,一边洗还一边唠叨:“这么大个人了,整天不洗脚,不洗脸,连头也不洗。一身臭哄哄的。咦?怎么长出几根金头发了?染头发了,你?”
他拿着DV给他爸录像:工作的样子,炒菜的样子,睡觉的样子。他爸装作很生气,但是却趁他不在的时候看着儿子给他拍的录像。
他说:“那天晚上,睡到半夜,我发现老爸在偷看那盘录影带,他看得很开心,一边看一边笑,虽然我对很多东西都很粗心,不过我很清楚得记得,那天是老爸六十岁生日。也不知他笑什么,不过我知道他很开心。”
他老爸走了,他开始打扫那间拥挤的房间,似乎想腾出更多的地方来留给回忆。
他说“这么多年来,因为有他的原因,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小孩子,因为有什么事,他都可以帮我解决。那天晚上我帮他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第一次觉得我长大了。我不想做大人,我希望老爸一直在我身边。”他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给老爸拍的录影带。
他说:“当我离开那家宾馆的时候,我只带了一卷录影带,临走前我看了很多次。我知道我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吃到老爸做的牛排,但是味道我会永远记住的。”
(4)
其实他是有名字的。他的小学同学叫他“黄志明”,他笑着“每个人都会有过去,就算你是一个杀手,一样会有小学同学。”
他有掩饰自己身份的名片,几年前,花了三十美元找了个黑女人跟自己照了一张照片,以后有人问,他就会说:这就是我的老婆。而照片上的孩子,他不过就请他吃了支冰淇淋。然后他一次又一次从自己的身上挖出子弹。这种生活值得厌倦,而他却无力挣脱。
他和她遇见那天,他正孤独地坐在空荡荡的麦当劳餐厅吃快餐。然后她犹豫了一下,问:可以坐吗?她有满头的金发,穿着那种及膝的改良旗袍。然后两个人各吃各的东西。他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她跟着出来,看到哗哗的大雨,大喊大叫:下雨了,好爽,去玩啊……
她强拉着他,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和她一起冲进雨中,用西服外套当做雨衣,两人相偎依在雨中奔跑。
她说:其实我们以前就在一起的……
她问他: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染金色的头发?
他说:不知道。
她说:因为我不想让人家那么快忘记我。
两个人在凌乱而狭小的房间里翻滚。这样寒冷的夜晚,片刻的***已经与爱情无关,它甚至不是情欲,它只是想要释放出那种压抑在心头的焦灼,解放那孤孤单单的无聊,而在这个时候,他们注定了是没有明天的恋人。
他偶然也需要这样的温暖,但却时时刻刻想着如何逃脱,也许是已经习惯了冰冷的生活,或者真的怕爱了以后比死更难过。她是一个固执的女人,他曾对她说过:我不爱你,我们在一起只是今晚。她咧开嘴笑了笑,笑得是那么的忧伤与凄凉。没关系,也许明天,你会爱上我……
他走的那天,她却哭了,她说你一定要记得我的样子啊,我脸上有一颗痣的。
(5)
在天气很冷很冷的那个夜晚,他又遇见了她,虽然之前他们曾无数次遇见。但他知道:“每天,你都会和许多人擦肩而过,他们可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或是知己。所以我从来没有放弃和任何人擦肩而过的机会。我知道我可能不会和她成为知己或朋友。因为我们有太多的机会可以擦肩而过,衣服都擦破了,也没有看到火花。”
在孤独里寻找爱情就如同饥饿的人在半夜吃一碗泡面,也许第二天他就会把整箱面都丢掉,他会说,还要泡面干嘛?那么没营养! 而那时侯他已经不饿了。但是更多的人还在寻找,也许仅仅是接触到碗壁的温度就已经很满足。他们是人海里的飞蛾,哪怕撞到头破血流也要用自己的方式寻找片刻的火花,人生就是那么短暂,干嘛非要那么认真,如果真的可以燃烧自己,向往黑夜中的灯火又有何不可?
他用摩托载她穿越港—九海底隧道,任呼呼的风声吹过他们沧桑而生涩的面颊。她靠着他,眼神里是那种捉摸不定的慌张。她已经很久未试过这么接近一个人了,虽然她知道这条路不是很远。她知道不久她就会下车。可是,这一分钟,她觉得好暖。
蓝颜色始终贯穿于菲林之中,就像是一种捉摸不定的哀伤,始终萦绕着那些阿根廷的建筑,那些欲言又止的眼神,那片如野火般惆怅的天空。看《春光乍泄》就像品一杯清冽的冰水,从捧在手心里的孤寂,到最后化入腹中暧昧的断肠,丝丝点点勾画着无语的神伤。
“黎耀辉,让我们重新开始。”
始终记得的,是这一句惊心动魄的台词。如一堆积木搭建在空旷的上空,特立独行于时光之外,不情愿受任何规则的羁绊,世俗的困扰。它既任性又自我隔绝,但是却又带着那么深邃的无限希望。把一切假设的可能都放弃,如果可以,何宝荣始终希望能推倒一切再来一次,又再来一次,再来一次。而黎耀辉却始终想要挣扎着就那样的进行到底。运算人生的方式本来就不相同,也就怎么都不能够得出一样的结果。这故事,注定如那瑰丽的灯盏上世外桃源一样的瀑布,蕴藏着那么多的向往,又隐藏着那么多的心碎。而当幡然醒悟后,也许总有一天他们会站在不同的地方向一个方向眺望,这个时候才明白,如果有的东西你当初真的忍心放了手,那么它就永远都不可能回头。
“不如重新开始,这句话对我有杀伤力。”这是一句戏里与戏外的人共同有的感叹,黎耀辉辗转万千的独白似歌剧里苍凉的咏叹,没有温度,只有创伤。
为了能有一个新的开始,两个人来到了阿根廷,何宝荣买了一盏台灯,灯上面有一条美丽的瀑布,两个人艰难地找到了瀑布所在的地方名字,想着到过瀑布就好返回香港了,结果迷了路。也许他和他就注定了要在那条路上徘徊,决断,再徘徊,再决断,然后就那样的抛下各自在生命里烙下的身影,是任性负气也好,绝情断义也罢,就那样甘愿少一份坚持,也不肯再回头走一次。
也许他们是真的怕了,怕道路不到瀑布,怕钱莫名其妙的花光,怕在冷冷的夜里找到的却是一个更冷的人的拥抱,怕找不到回家的路,摸不到屋子里的开关,留不住受伤的飞鸟,伸出手,却摸不到对方的心疼。“让我们重新开始。” 而他总是对他这样说,他的眼神是那样的天真,似乎过去的种种都不过是给一个重新开始的借口。
何宝荣挽着黎耀辉,在厨房里跳着优雅的舞步,片刻的温存中,注定了他们只有现在而没有未来。注定了总是会有一个人留在原地,一个人流放于边际。
黎耀辉卖掉了何宝荣的护照,靠打工积攒到了足够的钱,他来到了大瀑布前,但是却不快乐,他说:“我终于来到瀑布,我突然想起何宝荣,我觉得好难过,我始终认为站在这儿的应该是一对”。
何宝荣在黎耀辉留下的公寓里修好了那盏台灯,台灯上的瀑布依然美丽异常, 他坐在沙发上,紧紧地抱着那条黎耀辉盖过的毯子无声地哭泣……
也许只有孤独的行旅者才会产生关于距离的感悟,喜欢流浪的张震说:一九九七年一月,我终于来到世界尽头,这里是南美洲南面最后一个灯塔,再过去就是南极,突然之间我很想回家,虽然我跟他们的距离很远,但那刻我的感觉是很近的。
黎耀辉则说:“一直以为我跟何宝荣不一样,原来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这是一种灰飞烟灭的动容,如冷水浇背的省悟,中间夹杂着已经不能回到过去的悲戚与叹息,当潮湿的风刮过黎耀辉干燥的脸颊,他开始在雄魄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大瀑布前黯然落泪。说什么不如重新开始,其实都是自欺欺人,如果感情真的已经分崩离析,又何苦去搭建那虚幻的海市蜃楼,其实我们要把握的关键不是怎样开始,而是怎样结束。因为只有结束得好,才能够留下足够美好的回忆。
上一次,我们结束得太差劲了,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影片始终酝酿着一种不知名的感伤,就如同那天鹅绒一样的蓝,冷得如彻底的孤寂,却又带着一股优柔的温情,这本是一张未署名的信笺,可以投递到任何人手中的邮票。在这旅程上,距离很近而隔得遥远,希望很短而失望很长,有迷失,有挣扎,也有苦痛与感悟,一切就如一首歌的独白:从布鲁赛尔坐火车到阿姆丝特丹,望着窗外飞过的疾驶的小镇,几千里地,几千万个人,我怀疑我们人生里面,唯一一次相聚的机会已经错过了。同一片落霞,由亚洲一直飘到南美洲,隔一块玻璃,隔一座城市,或者其实,根本在这大楼里面,在这道墙背面,如此靠近,那么遥远……
用完四年时间才看完《春光乍泻》,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总是看看停停,停停走走。如同读有的小说,更长的时间是搁于某个角落,没心没肺地直管让它蒙尘,某天随手一翻,从哪里都能看起,从哪里都能接上,看两页却又放下。必得有一契机,来促成与这一电影作一完结或了断。否则,永远这样草蛇灰线,雾里看花,快成一块心病,也枉费了对他们这群影人的热爱。还好,《摄氏零度·春光再现》面世,于是这套戏的前世今生,支离碎屑,在我的某个假日午后,实现大团圆。
《摄氏零度·春光再现》侧记或追记电影创作过程,有人反对:“保留它的一丝宁静吧,又何必要去知道它的真实影像呢?”但观看更实际的理由恐怕还是“见证了一部作品的完成,竟然充满了那么多不确定因素。”还有,“电影的迷人与骇人,似乎在这纪录片里,得到直击印证。”
迷人和骇人的感受,都是有的。只是本来对电影成品就半生不熟,如今再夹杂了已遭遗弃的原稿碎片,搅作一团,虚虚实实,无从分辨。其实也都无所谓,所记得的依然也只有那些碎片。
关淑怡的吟唱怆然迷人,非她不可。她与梁朝伟张震都有擦肩的故事,追随,或被追随。删掉的她的那些戏,永远都是一个渺茫背影,以另一种存在散落于废弃胶片里。她最后在大瀑布下守候那个男子,她知他怀有这个心愿。虽然这里不是他的归处,却是他生命中碑一样的一道槛,绕不开。久久,快化成一块石,不知她雾一般的双眸会否被这瀑布洗得剔透。再后来她被王家卫遗弃,便蒸腾,消失,从这些男子身边。黎耀辉来到这里时,只剩他自己。难怪要难过。
黎耀辉割脉了,鲜血像花样铺陈绽放……他的沉重,张宛的轻盈,似一场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探戈,试探,接近,也是较量。张宛与他是在看谁的演唱会?人山人海里一扭头,懵懵懂懂,比肩的居然就是相识的那一个……那晚沉醉,送黎耀辉回去。他翻看黎的衣橱,穿上何宝荣爱的那身皮蒌。惯被窥视的黎也窥视他,看他在眼前雀跃,挥拳,陶醉。相同皮囊里盛进一个更鲜活的身躯,局促潮湿的房里如同亮起一盏小太阳,汩汩有暖意。
何宝荣的故事该是最没悬念的一个,出现,消失,出现,消失,“让我们从头开始”对黎耀辉再有杀伤力,最终伤势最重的是何宝荣自己。他是最无常的一个,时而骄阳,时而骤雨,时而浑身刺,时而甜如醴。他的无常又是电影里最无变数的一个。人物来来去去,情节加加减减,惟独他和他的际遇是中流砥柱一样的。他是万花丛中过,也是只走独木桥,命该如此,非如此不可。
电影极繁复,又极简约。浮光掠影蜻蜓点水,或留有大片空白与沉默,却如空谷回音。拍片的时候是做加法甚至乘法,临到末了,却大刀阔斧,减了又减。王家卫是很懂这些算术的。如同一滴墨,轻轻柔柔,落进水里,湖面风平浪静,内里却云蒸霞蔚,翻江倒海。又如同片中南美那座气吞云梦,令人思之畏之的大瀑布,却也能借一盏流光飞舞的台灯还魂。
“青鸟不到的地方”,是这世界上有些错误的事情发生着,而且无法改变,“青鸟”在传说中是“幸福”的含义,有些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存在于人的灵魂中……
谁都不能将我改变,
对你的爱早已不顾错对,
无悔…….
谁都不必为我挽回,
那些为你失眠无辜的夜,
无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