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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长期被邻居强奸丈夫求情无果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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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长期被邻居强奸丈夫求情无果杀人  Empty 妻子长期被邻居强奸丈夫求情无果杀人

    帖子 由 vcvbcb 周二 九月 11, 2012 2:26 pm

      2012年3月6日,王亮因对老乡李林长期强奸并殴打其妻张绣不满,持砖头、石块将李林砸死,称“有事阎王殿说”。随后王亮投案自首。日前,王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受审,律师称其属一时激愤行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死者家属提出70余万元赔偿。

      新京报讯日前,被告人王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一中院受审。

      王亮称,自己不满妻子长期遭邻居纠缠并殴打,于深夜持砖头等将邻居打死。

      该案因涉及隐私,未对媒体开放。

      被告人投案自首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王亮对李林(男,殁年45岁)长期纠缠并殴打其妻张绣不满,于2012年3月6日0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某院落,用砖头、石块等物多次击打李的头部,致使李颅脑损伤死亡。作案后,王亮主动向警方投案,并于当日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检方认为,被告人王亮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律师建议判处有期徒刑

      “因被告人一家的一再忍让,被害人视其软弱可欺,不但侮辱、打伤被告人的妻子,尤为恶劣的是在被告人两个未成年孩子都在家的时候,深夜闯入人家,继续对被告人妻子施暴。”王亮的辩护人周密在庭审时称,此次案发时,被害人再次来到被告人家寻衅滋事,最终才导致惨案发生。

      张绣证言称,李林趁其老公进京打工、不在老家,多次强奸她。一家进京后,李林也来到北京,自己多次“被逼”与其发生关系,并遭李打伤。

      辩护人周密认为,案发后,王亮立刻投案且承认了所有自己知道的所有犯罪事实,已构成自首。同时,鉴于被告人是初犯偶犯,“此次犯罪属于一时激愤而行凶”,恳请法庭给予被告人有期徒刑处罚。

      死者王林的家属提出了70余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

      该案未当庭宣判。

      (相关人物均为化名)

      ■证言

      被告人妻子疑遭威胁殴打

      案发后,王亮、张绣的儿子曾向警方出具了一份证言。由于孩子只有13岁,预审大队民警在提取这份证言笔录时,特意要求王亮的哥哥作为监护人到场旁听了询问。

      孩子的证言显示,在老家两家关系还可以,后来李林就老在晚上来家或者打电话叫母亲张绣出去,“我妈不出去他就在房后面踹墙,有两次还翻墙到我家院里”,甚至还曾直接把门弄开拿着刀子进屋。

      “李林拿刀吓唬我和我妹妹,让我和我妹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不让看,具体干了什么我没看见,说什么我也没听清,但我觉得我妈是不愿意的,她当时特别害怕,这件事我妈好像没有跟我爸说过”。

      在案发地附近开个体诊所的医生董某证实,就在案发前的2012年2月底他还收治了张绣,当时她不能活动手臂、呼吸痛、说话痛。他觉得张绣有可能是骨折,并建议她到大医院去拍个X光详细检查下,但张绣输了瓶消炎药就离开了。

      张绣称,每次挨打都是因为不想去李林处,李林就来家闹。自己因骨折卧床躺了半个月,但李林反倒以为是她拒绝见他的借口,于是三番五次来家里闹。

      ■法条

      《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案情讲述

      “咱们有事阎王殿说吧!”

      被告人称多次恳求被害者不要纠缠妻子未果,持砖头石头将对方砸死

      44岁的王亮和45岁的李林是同村老乡。王亮之妻张绣,42岁,不识字。

      张绣称,王、李两家祖上还是远房亲戚,李妻去世前两人走得很近,经常串门,张绣的一双儿女称呼李林“爷爷”。随着2010年王亮来京打工、她们母女三人留守老家,这层关系变味了。

      案由

      妻子:在老家多次遭强奸

      张绣称,李林趁其老公不在老家,半年里多次强奸她,李还威胁“要弄死我全家”。因为担心丢人,她没敢声张此事,也不敢报警、或者求助亲戚,更没有想过要留存证据。

      王亮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他觉察到这层变化,曾质问过李林是否强奸了张绣,李回答称二人相好且自愿发生性关系已经十几年了。2010年农历六月,他回老家时,妻子告诉他李林老欺负她,他觉得此事很丢人,便带着妻儿一家四口来到了北京。

      张绣称,来京后,王亮给人打零工,她在某地铁站做保洁员,一双儿女在大兴某打工子弟学校读书。但是,不久,李林就得知他们来京的消息,也来到北京。

      王亮供述称,2010年农历腊月的一天,他在家接了个陌生来电,对方说打错了就挂掉了电话,但他听出来了对方就是李林。妻子告诉他,曾被李林在外截住、威胁。

      相关证据显示,2011年农历正月初九,王、李两家在一位亲戚家摊牌了。王亮称,他恳求李林“不要再纠缠我媳妇,等我孩子大了能自己养活自己了我就走,成全你们”。如果妻子愿意跟李林过,他也不怪妻子。

      不过,张绣选择了和丈夫在一起,李林承诺不再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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