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12月22日到乐山市五通桥支行茶花路营业部取款,被告之我牡丹卡上只有余额0.82元。经工行清单打印查实,我卡上的余额6001.82元已被河南省的犯罪人于12月16日零晨3时30分至5时20分以网上购物的方式发生7笔交易,蒸发了6001元。
身份证,牡丹卡,存折都在我家里,密码在我的脑袋里,何况我一直都是卡存卡取,河南省各方面我更没有丝毫关系,但工行立刻打印出我的钱就在很远的河南省蒸发了。
很显然有罪犯向银行伸手了!
23日工行记录此事后可以说五通桥支行没主动给我联系过。
12月31日我实在等不及了,我打电话到支行去,某副行长接电后说两位处长和律师的意思是,款项银行已经支付过了因此银行不能再支付,银行方面只能表示同情!我要求某副行长告诉我是河南省什么地方的人把储户的款盗走了,但他说“没有必要告诉我”,我的知情权被剥夺了!我只好要求银行以书面方式告诉我一下就此事的处置意见,他答应了。但我回家后大约五分钟他来电说银行元旦放假只能元月四日答复。
元月四日我在家里等工行的来电联系,结果全天无来电。
元月五日下午我只好打电话到工行,某副行长说昨天两位处长和律师来五通桥工行商量过了说是没必要给我书面答复,我在电话里要求我和两位处长面谈,但某副行长很明确的告诉我说“他们可以不见我”。我想继续上访的权利也被剥夺了。我只好又来到他的办公室,他除了告诉我如果不服就让我去报案或起诉以外,其余就没什么可谈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同意我用书面请求给我一份书面答复。
元月六日我写好了请求书,并在请求书中强烈要求银行及时到公安部门报案,抓住犯罪份子。
元月九日下午一点过还没有通知我去拿书面答复,我只好又致电某副行长,他说下午四点钟营业部的王经理给我交涉。不出五分钟王经理就致电我家里人,并且指明不让我到工行去,好像我家里人是当事人而我不是当事人似的。结果我家里人从工行带回的只是一份盗款人犯罪后留下的一份网上购物清单!
元月十三日乐山晚报报道了此事。在工行打给我的存取款清单上,除了犯罪份子半夜短时间的连续7次作案记录外,清单明确显示我一直是卡存卡取,更没有产生过一分钱的网上交易记录。但工行的某行长在报上公然说我在网上注册了网上银行,公然说我曾经在网上购买过游戏软件。说我可能在网上交易时被人破了密码,甚至还怀疑我的亲属等用我的帐号和密码进行过交易。完全是看着银行打印出的很清楚的清单公开说假话,完全对储户不负责任甚至公然抵毁客户彻底暴露无遗!而且又说银行已经通知邮局协助调查,但银行和邮局配合就可以有执法力度和打击犯罪我想任何人都可能是第一次听说。
元月十四日乐山电视台晚间新闻也报道了此事,某副行长明确的说银行“完全没有任何责任”,一是说我资料保管不善,二是说我密码使用不当。我多次卡存卡取都一直很正常的牡丹卡,在存款被罪犯从银行盗走后,就被银行视为资料保管不善和密码使用不当了?!我们都知道密码只有“正确”或是“不正确”,但不知是不是为了我的事情,工行方面又发明了一个新名词“密码使用不当”。
报纸和电视台的报道并没有触及他们的灵魂!事情已经快三个月了,银行方面仍然没有和我联系也不给我一个说法。
唉!我存钱到工行反而存出了如此多的烦恼!特别没有想到的是亲身领教了如此让人触目惊心的,完全没有责任心的恶劣的工作态度!他们到现在既不给我说法也不去报案,等于还在放任犯罪份子或许是犯罪团伙继续作案,所以他们的恶劣态度已经就升华到了不只是对我一个储户不负责任的问题,对受损储户只是打出一个犯罪份子作案后的网上购物清单就算了事,难道真是罪犯盗取了谁的款就是谁倒霉吗?!
他们的这种作为当然是罪犯乐哉!储户忧哉!
我现在是精神和亲情都受损,难以从他们如此对待储户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只好在无奈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和相关法律条例后提起诉讼,让法院判令工行支付我的存款并赔偿我因此事带来的相应的损失。但有谁能对他们如此蛮不讲理的对待储户,而且极端对广大储户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有办法呢?!
我的邮箱:dimg23123@sohu.com 电话:0833 3301943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图书馆二单元 丁先生
身份证,牡丹卡,存折都在我家里,密码在我的脑袋里,何况我一直都是卡存卡取,河南省各方面我更没有丝毫关系,但工行立刻打印出我的钱就在很远的河南省蒸发了。
很显然有罪犯向银行伸手了!
23日工行记录此事后可以说五通桥支行没主动给我联系过。
12月31日我实在等不及了,我打电话到支行去,某副行长接电后说两位处长和律师的意思是,款项银行已经支付过了因此银行不能再支付,银行方面只能表示同情!我要求某副行长告诉我是河南省什么地方的人把储户的款盗走了,但他说“没有必要告诉我”,我的知情权被剥夺了!我只好要求银行以书面方式告诉我一下就此事的处置意见,他答应了。但我回家后大约五分钟他来电说银行元旦放假只能元月四日答复。
元月四日我在家里等工行的来电联系,结果全天无来电。
元月五日下午我只好打电话到工行,某副行长说昨天两位处长和律师来五通桥工行商量过了说是没必要给我书面答复,我在电话里要求我和两位处长面谈,但某副行长很明确的告诉我说“他们可以不见我”。我想继续上访的权利也被剥夺了。我只好又来到他的办公室,他除了告诉我如果不服就让我去报案或起诉以外,其余就没什么可谈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同意我用书面请求给我一份书面答复。
元月六日我写好了请求书,并在请求书中强烈要求银行及时到公安部门报案,抓住犯罪份子。
元月九日下午一点过还没有通知我去拿书面答复,我只好又致电某副行长,他说下午四点钟营业部的王经理给我交涉。不出五分钟王经理就致电我家里人,并且指明不让我到工行去,好像我家里人是当事人而我不是当事人似的。结果我家里人从工行带回的只是一份盗款人犯罪后留下的一份网上购物清单!
元月十三日乐山晚报报道了此事。在工行打给我的存取款清单上,除了犯罪份子半夜短时间的连续7次作案记录外,清单明确显示我一直是卡存卡取,更没有产生过一分钱的网上交易记录。但工行的某行长在报上公然说我在网上注册了网上银行,公然说我曾经在网上购买过游戏软件。说我可能在网上交易时被人破了密码,甚至还怀疑我的亲属等用我的帐号和密码进行过交易。完全是看着银行打印出的很清楚的清单公开说假话,完全对储户不负责任甚至公然抵毁客户彻底暴露无遗!而且又说银行已经通知邮局协助调查,但银行和邮局配合就可以有执法力度和打击犯罪我想任何人都可能是第一次听说。
元月十四日乐山电视台晚间新闻也报道了此事,某副行长明确的说银行“完全没有任何责任”,一是说我资料保管不善,二是说我密码使用不当。我多次卡存卡取都一直很正常的牡丹卡,在存款被罪犯从银行盗走后,就被银行视为资料保管不善和密码使用不当了?!我们都知道密码只有“正确”或是“不正确”,但不知是不是为了我的事情,工行方面又发明了一个新名词“密码使用不当”。
报纸和电视台的报道并没有触及他们的灵魂!事情已经快三个月了,银行方面仍然没有和我联系也不给我一个说法。
唉!我存钱到工行反而存出了如此多的烦恼!特别没有想到的是亲身领教了如此让人触目惊心的,完全没有责任心的恶劣的工作态度!他们到现在既不给我说法也不去报案,等于还在放任犯罪份子或许是犯罪团伙继续作案,所以他们的恶劣态度已经就升华到了不只是对我一个储户不负责任的问题,对受损储户只是打出一个犯罪份子作案后的网上购物清单就算了事,难道真是罪犯盗取了谁的款就是谁倒霉吗?!
他们的这种作为当然是罪犯乐哉!储户忧哉!
我现在是精神和亲情都受损,难以从他们如此对待储户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只好在无奈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和相关法律条例后提起诉讼,让法院判令工行支付我的存款并赔偿我因此事带来的相应的损失。但有谁能对他们如此蛮不讲理的对待储户,而且极端对广大储户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有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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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图书馆二单元 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