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新闻网讯 近日,昭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拐卖妇女案件,解救出被拐卖至湖南省汝城县集龙乡的贝某母女,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2012年3月29日因涉嫌拐卖妇女罪的犯罪嫌疑人廖某被昭平县公安机关逮捕。
2012年1月12日,昭平县樟木林乡一名男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妻子贝某及三岁的女儿被人拐走。经初步核查后,县局领导指示予以立案,并迅速成立了以刑侦大队为主侦力量的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通过调查被拐母女家庭社会关系和走访当地群众得知,贝某在被拐走前曾经在樟木林街与一名湖南籍男子有过接触,贝某母女很大可能是被拐卖到湖南了。经深入调查,专案组得到一条线索:贝某母女在湖南省汝城县集龙乡出现。专案组民警立即驱车奔赴湖南省,赶到湖南省汝城县集龙乡,在继续侦查后发现集龙乡水南村钟某家中有一对母女系外来人员,经相片比对,确认这一对母女正是报案人的妻女。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成功解救了贝某母女,并将钟某传呼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根据进一步调查及受害人指证,3月17日,公安机关将涉嫌拐买妇女儿童的廖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廖某(男,42岁,樟木林乡佳田组人)如实交待了作案事实。
原来,贝某是在同村廖某花言巧语和利诱下,不知不觉钻入了陷阱。贝某带上三岁的女儿跟随钟某去到湖南省汝城县集龙乡钟某家后,发现钟某家房子破旧、生活贫困,并非如廖某所描述的那样“有好房住,有肉吃”,而且每天的行动都被钟某所限制,不准单独外出,这时贝某方如梦初醒。经查,钟某如实交待了于2011年12月29日,通过贝某的同村村民廖某介绍,将贝某(携带女儿)从广西省拐到汝城县给自己当老婆,并付给廖某介绍费1000元。贝某在钟某家一直被严密监视,无法与家人联系,3月4日趁钟某不注意,偷偷用钟某的电话求救。
2012年1月12日,昭平县樟木林乡一名男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妻子贝某及三岁的女儿被人拐走。经初步核查后,县局领导指示予以立案,并迅速成立了以刑侦大队为主侦力量的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通过调查被拐母女家庭社会关系和走访当地群众得知,贝某在被拐走前曾经在樟木林街与一名湖南籍男子有过接触,贝某母女很大可能是被拐卖到湖南了。经深入调查,专案组得到一条线索:贝某母女在湖南省汝城县集龙乡出现。专案组民警立即驱车奔赴湖南省,赶到湖南省汝城县集龙乡,在继续侦查后发现集龙乡水南村钟某家中有一对母女系外来人员,经相片比对,确认这一对母女正是报案人的妻女。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成功解救了贝某母女,并将钟某传呼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根据进一步调查及受害人指证,3月17日,公安机关将涉嫌拐买妇女儿童的廖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廖某(男,42岁,樟木林乡佳田组人)如实交待了作案事实。
原来,贝某是在同村廖某花言巧语和利诱下,不知不觉钻入了陷阱。贝某带上三岁的女儿跟随钟某去到湖南省汝城县集龙乡钟某家后,发现钟某家房子破旧、生活贫困,并非如廖某所描述的那样“有好房住,有肉吃”,而且每天的行动都被钟某所限制,不准单独外出,这时贝某方如梦初醒。经查,钟某如实交待了于2011年12月29日,通过贝某的同村村民廖某介绍,将贝某(携带女儿)从广西省拐到汝城县给自己当老婆,并付给廖某介绍费1000元。贝某在钟某家一直被严密监视,无法与家人联系,3月4日趁钟某不注意,偷偷用钟某的电话求救。